根据有关工作计划,我局拟对《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珠府〔2020〕5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5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jtjxzw@zhuhai.gov.cn)、邮递(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信封标注“网约车规定修改意见”)等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分析所采集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