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7〕85号),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允许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可启动浮动机制(幅度为20%以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九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精神,国家和省鼓励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推动运价动态调节,积极探索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已具备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精神,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和打建结合,推动行业改革创新,结合我国春节传统习俗,并借鉴新业态先进经验,我局计划于2020年春节假期7天期间试点启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机制。为此,我局草拟了《2020年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
二、意见反馈途径
请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zhjttaxi@126.com;
(二)信函: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611;
(二)电话:0756-2265893。
特此公告。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