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组织对珠海南水汽车客运站验收,拟核定该站为三级汽车客运站。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交运〔2009〕95号)的规定,现将该站按三级验收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邮编:519000;
受理电话:0756-2512118,邮箱:zhjtjysk@163.com。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