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现就我局创建文明示范窗口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至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电话:0756-2265995)。
专此公示。
附件:1.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的情况报告
2.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申报表
3.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