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维修
经营业户备案情况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第十九条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请相关企业按申请项目自行制作标志牌悬挂,公示维修服务收费标准、维修质量保证期及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上传汽车维修电子健康系统数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查询电话:0756-2519998,0756-2783471(斗门)。
附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截至2022年3月31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