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按照《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21〕234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机构(附件2)进行公告。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依据《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记载的车辆型号,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http://atestsc.mot.gov.cn)进行查询检索。符合公告要求的可自行选择到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1.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通知
2.珠海市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机构名录(截至2021年10月)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