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珠海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降低行业安全风险,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局拟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购买2021年9-12月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6万元
采购内容: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服务。中标人须聘请经我局审核同意的4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化工等专业的安全专家(资格条件表附后)开展港口行业日常及专项安全检查。
履行期限:2021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的,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或者法人单位(集团)内部允许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招标采购的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交复印件并盖章)
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并盖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16日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市交通运输局3楼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询问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56-2263956,13631241388
邮箱:68397550@qq.com
六、本公告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专家条件要求
一、岗位、要求及职责
(一)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 | 工作经验 要求 | 其他要求 |
一级坐班专家 | 化学类、机械工程、机械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气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与制药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消防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应急管理、海事类、航海类等相关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职业证书。 | 具有8年以上化工行业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或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 年龄35岁以上,身体健康,能从事一线安全监管工作 |
二级坐班专家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航海类专业的取得沿海类船舶大副或以上适任资格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职业证书 | 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1年以上沿海类船舶大副或以上从业资历。 | 年龄28岁以上,身体健康,能从事一线安全监管工作 |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国家、省以上专家库成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评价师证职业证书;
4.具有化工行业安全工艺、设备设施设计经验;
5.参加过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经历。
(二)职责
对港口(水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整治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参加安全检查及安全许可审查,查找事故隐患,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改建议;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