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运管部门,道路客运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珠海信禾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道路客运班线调整业务申请。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2010年8月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班线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理由及依据(理由应包括本公司所拥有的受拟调整班线影响的班车运行情况及我市始发站出具的实载率情况证明等),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411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2512118;传真:2265132。
二0一0 年七月三十日